我國由政府頒布壓力容器方面法規和標準,須強制執行。法規和標準是相應壓力容器產品的設計、制造、檢驗和驗收的最基本要求。制造壓力容器的單位,應根據所制造的壓力容器產品,向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提出申請,并取得相應的《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美國許可證的申請和授權的特點是:授權主管部門規范委員會不親自參與申請工廠的檢查。我國從八十年代初開始進行壓力容器制造單位資格認可審查時,一般由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的代表任組長,制造單位的主管部門任副組長,會同質量管理、焊接、無損檢測等方面的專家,共八人組成審查組。從一九九八年開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委托中國鍋爐壓力容器檢驗協會,中國化工裝備協會組織專家,由組長、質量管理、焊接、無損檢測各一人組成檢查組,對申請制造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檢查,并提交檢查報告(但不作出結論性意見)。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和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根據檢查報告綜合評議后提出結論意見,并填寫《壓力容器制造批準書》,審批和發證。鋼印產品的監督檢驗是由制造廠與檢驗機構雙方簽訂協議,按合同進行的。雙方可自由選擇,自愿結合。我國的壓力容器產品監督檢驗是由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授權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強制進行的,分地區、劃區域授權監檢。
鋼印壓力容器產品的設計工程師應編寫材料采購說明書,它是設計文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說明書應包括所選用材料標準的基本技術要求和針對產品具體條件的附加要求。采購部門按需要提出材料請購單,且需注明隨附的采購說明書編號。應事先審查以上資料,并強調有責任選審設計計算項目。而我國的壓力容器設計人員在一般情況下,僅在圖紙上注明材料標準。監檢員一般在材料入庫后,審查材質證書和復驗報告,且未強調有選審設計計算項目的責任。壓力容器用材對保證壓力容器的質量是至關重要的一環規范的要求和對材料控制從采購前開始,值得我們借鑒。美國是應用最早,最廣泛的先進壓力容器規范,我國壓力容器標準在立足本國的基礎上,吸收了國外相應標準的成功經驗,已在我國的壓力容器生產質量控制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